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
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
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近日,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(zhǐdǎo)组(zǔ)第十组(简称检查指导组)赴天津滨海新区、蓟州区、东丽区等8个区,采取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(zhòngdà)风险(fēngxiǎn)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,共涉及点位30个,发现问题隐患95项(xiàng),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,突出问题1项。
6月16日,检查指导组发现津蓟高速公路京秦地道(K98+400)边沟存在(cúnzài)不明水源常年渗流(shènliú)外排(wàipái)的突出问题(wèntí)。该路段于2003年建成通车,目前,排水(páishuǐ)点附近边沟局部破损,周边挡土墙开裂。持续渗流、冲刷可能存在路基掏空、沉陷等风险,威胁地道整体结构安全。
经查发现,京秦地道与周边两处(liǎngchù)勘察点(diǎn)位设计(shèjì)高程相比落差在4米左右,两处勘察点位地下水水位(shuǐwèi)深度分别为3.4米和3.5米,检查指导组初步推测京秦地道低于两处勘察点地下水水位深度,导致(dǎozhì)地下水持续渗流(shènliú)外排。检查指导组认为,相关单位对渗流潜在风险深层次问题认识不足、重视不够,运营阶段也未对该问题深入分析,采取工程处置措施。检查指导组建议,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尽快制定京秦地道地下水渗流外排边沟(biāngōu)侵蚀及挡墙开裂整治方案,消除事故隐患;行业(hángyè)主管部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时组织地质及结构专家(zhuānjiā)勘察、论证,依据结论精准施策。
检查指导组还发现个别道路运输企业存在(cúnzài)“三超一(yī)疲劳”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情况。天津市胜腾(shèngténg)货运有限公司车辆(chēliàng)平台显示某驾驶(jiàshǐ)员(驾驶车辆“津CM1771”)在今年4月至5月超速报警记录共计300余条,企业均未及时提醒(tíxǐng)纠正,截至检查当日(dāngrì),公司未对该驾驶员超速情况进行处理。《道路运输企业和(hé)城市客运(kèyùn)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》第三条规定,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“三超一疲劳”(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疲劳驾驶)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、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在(zài)工程建设领域(lǐngyù),检查指导组(zǔ)发现部分企业防汛应急(yìngjí)预案不完善。例如团大公路改建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未进行风险分析,无分级响应相关内容。在水上交通领域,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船舶规范管理不到位。例如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所属船舶“滨海游2”轮消防设施定期巡检记录部分缺失。
针对发现的问题(wèntí),检查指导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整改清单,逐项(zhúxiàng)销号,形成闭环(bìhuán),不断补齐各领域短板弱项;同时,指导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监督有关(yǒuguān)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,举一反三,防微杜渐,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,切实保障(bǎozhàng)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。
作者丨涂林延
责编丨翟慧(díhuì)
审核丨连萌
监制丨陈林


近日,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(zhǐdǎo)组(zǔ)第十组(简称检查指导组)赴天津滨海新区、蓟州区、东丽区等8个区,采取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(zhòngdà)风险(fēngxiǎn)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,共涉及点位30个,发现问题隐患95项(xiàng),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,突出问题1项。
6月16日,检查指导组发现津蓟高速公路京秦地道(K98+400)边沟存在(cúnzài)不明水源常年渗流(shènliú)外排(wàipái)的突出问题(wèntí)。该路段于2003年建成通车,目前,排水(páishuǐ)点附近边沟局部破损,周边挡土墙开裂。持续渗流、冲刷可能存在路基掏空、沉陷等风险,威胁地道整体结构安全。
经查发现,京秦地道与周边两处(liǎngchù)勘察点(diǎn)位设计(shèjì)高程相比落差在4米左右,两处勘察点位地下水水位(shuǐwèi)深度分别为3.4米和3.5米,检查指导组初步推测京秦地道低于两处勘察点地下水水位深度,导致(dǎozhì)地下水持续渗流(shènliú)外排。检查指导组认为,相关单位对渗流潜在风险深层次问题认识不足、重视不够,运营阶段也未对该问题深入分析,采取工程处置措施。检查指导组建议,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尽快制定京秦地道地下水渗流外排边沟(biāngōu)侵蚀及挡墙开裂整治方案,消除事故隐患;行业(hángyè)主管部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时组织地质及结构专家(zhuānjiā)勘察、论证,依据结论精准施策。
检查指导组还发现个别道路运输企业存在(cúnzài)“三超一(yī)疲劳”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情况。天津市胜腾(shèngténg)货运有限公司车辆(chēliàng)平台显示某驾驶(jiàshǐ)员(驾驶车辆“津CM1771”)在今年4月至5月超速报警记录共计300余条,企业均未及时提醒(tíxǐng)纠正,截至检查当日(dāngrì),公司未对该驾驶员超速情况进行处理。《道路运输企业和(hé)城市客运(kèyùn)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》第三条规定,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“三超一疲劳”(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疲劳驾驶)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、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在(zài)工程建设领域(lǐngyù),检查指导组(zǔ)发现部分企业防汛应急(yìngjí)预案不完善。例如团大公路改建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未进行风险分析,无分级响应相关内容。在水上交通领域,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船舶规范管理不到位。例如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所属船舶“滨海游2”轮消防设施定期巡检记录部分缺失。
针对发现的问题(wèntí),检查指导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整改清单,逐项(zhúxiàng)销号,形成闭环(bìhuán),不断补齐各领域短板弱项;同时,指导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监督有关(yǒuguān)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,举一反三,防微杜渐,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,切实保障(bǎozhàng)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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