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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老人拖欠治疗费而亲弟弟不管,检察监督解难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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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老人拖欠治疗费而亲弟弟不管,检察监督解难题

失能老人拖欠治疗费而亲弟弟不管,检察监督解难题

“检察官您好,李某甲(jiǎ)前期欠缴的(de)一半钱款已在5月按照协议支付了(le)。”近日,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浦亮收到了该区精神卫生中心(xīn)工作人员发来的消息。这让她稍稍放下了心,因为不久前,这起监护权纠纷案件还让多方头疼不已。

李某甲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人(lǎorén),因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,自2006年起便一直在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。弟弟李某乙作为他唯一(wéiyī)的亲人(qīnrén),长期以来承担着照顾他的重任。

2014年以前,李某乙不仅定期探望(tànwàng),还负责保管哥哥(gēgē)的(de)身份证、社保卡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,用哥哥的退休金和残疾(cánjí)补贴支付其日常生活起居和医疗(yīliáo)需求所产生的全部开销(kāixiāo)。但自2014年起,李某乙不再探望李某甲,也不再为李某甲支付医药费及伙食费,致其在精神卫生中心的欠费累计达20余万元,李某甲只能维持日常最低生活和治疗标准(biāozhǔn)。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尝试与李某乙沟通,但始终未能与其达成共识。李某甲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,生活和治疗陷入困境。

一筹莫展之际,精神卫生中心将该(gāi)情况(qíngkuàng)向李某甲所属(suǒshǔ)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下称“综治中心”)反映。这个社会治理的“神经中枢”,迅速启动协调机制,进行信息汇总(huìzǒng)与流转,并将线索移送至徐汇区检察院处理。

据悉,此前徐汇区检察院曾联合(liánhé)多家单位共同签署《关于共同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》与《助老排忧(páiyōu)协同工作机制(试行)》,各方在涉及老年人,尤其是高龄(gāolíng)、失能、困难(kùnnán)、残疾等老年人的纠纷化解、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办理等过程中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,共同兜牢涉(láoshè)老民生底线。

该院初步(chūbù)审查认为,该案不仅涉及家庭内部矛盾,更关乎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。李某甲作为(zuòwéi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本身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与他人交流互动,生活几乎完全依赖于医疗机构(yīliáojīgòu)的照顾。李某乙拖欠(tuōqiàn)医疗费用,致使其在医院内的处境更加困难,其合法权益亟须得到保障。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,监护人不履行(lǚxíng)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(bèi)监护人合法权益的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案件(ànjiàn)受理条件。今年1月,徐汇区检察院受理该案。

为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实,该院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依托综治中心社会治理平台,与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(rén)员多次开展沟通,并调阅李某甲的(de)病历资料、司法鉴定意见书(yìjiànshū)、医院费用清单等证据材料。经查,李某甲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(qí)生活和治疗完全依赖于医疗机构的照顾,而李某乙作为其唯一的监护人,拒绝履行监护职责,导致李某甲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为全面充分了解实情,检察官又找到李某乙进行询问(xúnwèn)沟通。李某乙坦言,他并非(bìngfēi)不愿意支付费用,而是对医院的治疗方式(fāngshì)有异议,同时家庭经济条件也确实有限,所以拖欠至今。

综合全案考量,检察官认为,该案存在调解的(de)可能,且李某(lǐmǒu)乙还是李某甲唯一的近亲属,调解结案不仅能更快帮助化解李某甲迫在眉睫的生活困境,更能达成维系双方亲情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。

得知李某乙的困难后,检察官一方面安抚其(qí)情绪,一方面耐心进行释法说理,引导其认识到作为(zuòwéi)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。

在综治(zōngzhì)中心协调下(xià),该院又多次组织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、李某甲所在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李某乙本人面对面沟通。在调解过程中,大家(dàjiā)各抒己见,逐渐消除了误解和隔阂。在检察官协调下,经多轮协商(xiéshāng)和调解,精神卫生中心同意减免部分(bùfèn)费用,李某乙与精神卫生中心达成和解。

3月25日,在徐汇区检察院和该区法院的(de)见证下(xià),精神卫生中心与李某乙(yǐ)在综治中心签署了调解协议书。李某乙同意支付李某甲在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药费、伙食费等费用共计18万余元,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。同时,他(tā)也承诺将积极履行监护职责,定期探望(tànwàng)哥哥李某甲,确保他的生活和治疗得到妥善安排。

(来源:检察(jiǎnchá)日报·检察新闻版 作者:袁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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